船舶吨税的延期优惠: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者交验吨税执照。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3、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向海关申报纳税。
上述船舶,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或者卫生检疫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延长吨税执照期限的依据和理由。
船舶吨税是海关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所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法缴纳船舶吨税。
税率:
船舶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船舶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