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房产税的概念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0-29 19:11:43

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1农村,2非营业)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

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解释】房屋出典区别于房屋出租行为,二者纳税人不同。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如企业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用于办公)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有(  )。 

A.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B.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E.产权人在国外的,应由房屋的国内代管人纳税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