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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抵扣方式
抵扣方式
以票抵税 |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7月1日起,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确认 |
(3)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先比对、后抵扣,7月1日起,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进行比对 | |
计算抵税 | (1)农产品收购发票 (2)农产品销售发票 进项税额=买价×13%(11%) | 农产品采购成本:买价×87%(89%) |
【提示】特殊农产品——烟叶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实际收购金额+烟叶税)×13%(11%)
【注意】7月1日,《烟叶税法》施行后,取消价外补贴10%的标准,烟叶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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