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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预习考点:抵扣方式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0-24 19:22:25

【内容导航】 抵扣方式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抵扣方式 

抵扣方式

以票抵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月1日起,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确认
(3)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7月1日起,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进行比对
计算抵税 (1)农产品收购发票 (2)农产品销售发票 进项税额=买价×13%(11%) 农产品采购成本:买价×87%(89%)

【提示】特殊农产品——烟叶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实际收购金额+烟叶税)×13%(11%) 

【注意】7月1日,《烟叶税法》施行后,取消价外补贴10%的标准,烟叶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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