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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高频考点:股权筹资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0-24 02:56:33

【内容导航】 股权筹资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 第四章 筹资与股利分配管理 

【知识点】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是企业最基本的筹资方式,它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三种基本形式。 

【链接】一般来说,企业最基本的筹资方式有两种: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 

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须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的实际出资额中,注册资本部分,形成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属于资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 

1.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 相关内容
(1)以货币资产出资 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2)以实物资产出资 --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
(4)以工业产权出资 吸收工业产权出资的风险较大
(5)特定债权出资 企业可以将特定债权转为股权的情形主要有: (1)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债权; (3)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将其债权转为股权; (4)国有企业的境内债权人将持有的债权转给外国投资者,企业通过债转股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 (5)国有企业改制时,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职工工资部分,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未退还职工的集资款也可转为个人投资。
2.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优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与发行股票相比,吸收投资的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
缺点 (1)与发行股票相比,资本成本较高 (2)不易进行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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