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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_《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5 14:36:52

【内容导航】 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一章-导论 

【知识点】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 

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 

一、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 

(一)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涉税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确立的程序 

1.准备阶段:洽谈。 

2.签约阶段。 

二、涉税服务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 

2.税务师发生变化。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三、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解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者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者授意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劝告后仍不停止违法活动; 

3.委托人提供虚假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三)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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