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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预习考点:特殊收入的确认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5 14:36:38

【内容导航】 特殊收入的确认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特殊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的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 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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