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考点详解】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考点一: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可根据服务内容和约定确定是否出具书面的业务报告。
约定不出具书面业务报告的,应当采取口头或其他约定的形式交换意见,并做相应记录。
1.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程序要点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具有特定目的或服务于特定的使用人的,税务师应当在涉税服务业务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目的或使用人,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和说明。
2.税务师在提供服务时,认为委托人提供的会计、税收等基础资料缺乏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对服务项目的预期目的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在报告中作出适当说明。
3.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4.在涉税服务业务报告正式出具后,如果发现新的重大事项,对报告足以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师事务所,作出相应的处理。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