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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_2020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1 17:09:28

【内容导航】 变更税务登记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 

【知识点】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一、适用范围 

(一)领取《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发送变化的,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2.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5.改变产权关系的; 

6.改变注册资金的。 

(二)“多证合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办税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除了上述信息以外的其他登记信息发送变化的,应向设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时限要求 

1.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程序 

1.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2.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重新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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