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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发票_《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1 16: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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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发票开具 

【知识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 

1.取得发票的基本要求 

(1)取得与经营活动相符的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使用发票时不得发生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③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④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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