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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基础考点:股权和资产划转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22 14:05:00

【内容导航】: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第五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知识点】:股权和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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