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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增值税的纳税审核
【所属章节】
第三章 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
【知识点】重点行业增值税的纳税审核
重点行业增值税的纳税审核(二)
(三)企业销售不动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纳税审核
1.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销售额计算
计税方法 |
取得形式 |
计税依据 |
销售额 |
税率/征收率 |
一般计税方法 |
自建/ 非自建 |
全额征税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9% |
简易计税方法 |
自建 |
全额征税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5% |
非自建 |
差额征税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3.预缴增值税
情形 |
预缴地 |
预缴时间 |
纳税申报地 |
纳税人异地转让不动产的 |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纳税义务发生时 |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取得形式 |
预缴税额 |
自建 |
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
非自建 |
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
预征率:不区分一般计税or简易计税,预征率为5%
填报: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四)企业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纳税审核
1.计税方式
2.销售额
计税方法 |
销售额 |
税率/征收率 |
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9% |
简易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5% |
3.预缴增值税
4.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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