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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03 22:03:04

【内容导航】 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1. 纳税人: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①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生产企业要交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税。 

②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费税纳税人要缴纳11%的从价税,加0.005元/支。 

③批发商之间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2. 税率:11%加0.005元/支 

3. 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从量税 

4. 核算要求: (横向核算要求)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纵向不得抵扣要求)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5. 汇总管理: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纳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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